武邑县“出实招”严禁公款购买贺年卡挂历
长城网衡水11月13日电(史文环 王永宏 扈炜)今日从武邑县纪委获悉,该县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多点齐头并进,开展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挂历、集邮册等物品的专项治理。全县各级机关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用公款购买、印刷、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台历、集邮册等物品或纪念品。对于已经筹备印制、购买年历等物品的,责令立即停止,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同时不得要求或接受非公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捐赠。 该县纪委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禁止内容,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他们联合审计、邮政等部门,成立治理公款购买贺年卡活动专门督查组,采取事前招呼提醒与事中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地毯式的监督检查,保证相关单位一个不落。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318—5713120,在武邑县公众信息网开设举报专栏,接受干部群众对违规购买印制贺年卡等行为的监督和投诉。 该县纪委对于发现单位或党员干部存在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纪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领导责任。 |
关键词:武邑县,公款,贺年卡,挂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