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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评]别让“公路上的腐败”成了黑心保护牌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7 20:4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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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有关车辆超载的问题倍受社会关注。河南永城货车车主温丽不堪忍受超载罚款而服毒自杀的案件,更是把“公路上的执法腐败”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河南永城温丽事件中的7名执法人员因违规违纪被追究了刑责,另有16名相关负责人被处理。但此事件并没有让相关执法部门从执法腐败中清醒,河北等地公路上的执法腐败依旧存在,居然还出现了“黑车队”售卖“保护牌”的乱象。

  12月8日,迁西司机张田车上的“车队”联系卡,货车前风挡上,还贴有“TD”和“HF”字样的“保护牌”。他说这都是向当地“车队”购买超载“保护牌”后获得的标志,治超人员见到“保护牌”后,就会放行。

  “黑车队”售卖“保护牌”,看似社会闲散人员所为,看似与执法部门赤裸裸的“抢劫”无关,但“保护牌”的背后还是难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腐败,其实质依然是公权力在寻租。只是超载的“保护牌”成了变相的权力交易罢了。

  交通管理部门权力寻租的危害性不容小视。这种权力寻租不仅仅伤害了广大货车车主的利益,更是在腐蚀我国法律的公正公平性,损伤的是我国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执法部门执法的不作为和对违法行为的放任,不仅仅让道路破坏更严重,而且还会让道路通行更危险,损伤的更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从河南永城事件中清醒过来,必须跳出道路执法的利益圈,让行政执法回归正途。

  为此,各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对“保护牌”问题进行及时清理,更要管好手中的权力,给黑心超载的行为下一剂猛药。

  要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权力的监督管理,将权力及时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彻底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要及时跳出执法经济的利益圈,不能再走以罚款来增加财政收入的道路。

  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要对出售超载“保护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对行政不作为,大行“权力腐败”的执法单位和人员进行严处,将其权力寻租之心扼杀在萌芽状态。

  政府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规范公正执法,不能给各种违法行为有真正的利益空间。惟如此,超载“保护牌”才不会成为执法部门权力寻租的春药,公路上的腐败才能够真正被制止,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才能得到真正保护。(闻佳鹏/文 王玲玲/整理)

关键词:公路,腐败,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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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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