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八部门将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河北省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宣传日活动17日正式启动。长城网 张天虎 摄 此项活动在石家庄第24中学建设项目工地举行。长城网 张天虎 摄
长城网12月17日讯(张天虎)年关将至,在外辛苦打拼了一年的农民工都期盼拿到辛苦钱回家过年。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自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1月20日,河北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将组成八个联合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督促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2月17日上午,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石家庄市人社局协办的“河北省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宣传日”活动在石家庄第24中学建设项目工地举行。此次宣传活动以“宣传法律、依法维权、服务群众”为主题,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资料发放”、“法律法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三个服务区,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000余份,解答广大农民工提出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形式、举报投诉程序等问题400余人次。 主办方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统计,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占河北省欠薪案件总数95%以上。近年来,因承包合同纠纷一时难以解决和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低价竞标、垫资承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问题,没有用工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包工头”大量存在,造成用工主体不明,工资支付责任不清,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检查工作期间,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违法违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主办方介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守法诚信用工意识和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社会各界关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推动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相关规定,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实行属地管理,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应当到用工单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附: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 石家庄市:0311-89631890 承德市:0314-2025054 张家口市:0313-2019220 秦皇岛市:0335-3262601 唐山市:0315-2358680 廊坊市:0316-2227975 保定市:0312-3134348 沧州市:0317-2022713 衡水市:0318-2215023 邢台市:0319-3690113 邯郸市:0310-3017766 定州市:0312-2346663 辛集市:0311-8326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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