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父母官”当有“爱民如子”之心
“父母官”是旧时对州县官的称呼。在封建社会,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为民做主”。因此所谓的“父母官”其实是百姓的一种赞誉。 爱民如子,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首先要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坚持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为民做主,就是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把群众的困难视为自己的困难,带着血浓于水、骨肉相连的深厚感情、满腔热忱,义无反顾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矛盾的处理,要能紧抓重点,掌握好时机,善于主动工作;运用说服、示范、引导、激励的方法开展工作。要经常与群众拉家常,和群众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生活等各方面状况;讲一些群众感兴趣的人和事,巧妙地渗透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闲谈发生在身边典型的人和事,让群众在和谐的气氛中接受宣传教育,甚至解决棘手的矛盾。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应该说,各级“父母官”始终心里面装着人民,思想上想着人民,工作上依靠人民,在尽心尽力维护、保护着人民的利益。但也有一些“父母官”在为民服务上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确、方法不得当的问题,需要我们时时警醒。(石万举/文 赵晓慧/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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