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8时起 河北省高速公路救援请拨打96122
“河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工作媒体见面会”现场。长城网 宿馨元 摄 长城网12月31日讯(宿馨元)记者从31日上午召开的“河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工作媒体见面会”上获悉,自2014年1月1日8时起,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统筹实施,车辆服务救援和投诉监督电话统一为96122。 据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沛川介绍,2014年1月1日8时起,全省高速公路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统筹实施,车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需要救援,可拨打救援电话96122进行求助;如发生交通事故,可拨打12122报警,对事故中需要救援的车辆,还可拨打96122求助。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高速办主任杜群乐表示,为做好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将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规范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救援电话等服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牌或电子信息板向社会公示。 此外,河北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还将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回访制度和救援单位准入、退出机制,严格监督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进行查看:http://www.hbsjtt.gov.cn/zwgk/content/2013-12/19/content_333691.htm |
关键词:高速公路,救援,投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