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山西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长城网3月6日讯(宿馨元)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自2014年3月5日零时起,至2015年3月5日零时止,山西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目前,河北高速交警协助山西交警在石太高速井陉西主线站、保阜高速龙泉关主线站、青兰高速冀晋主线站、宣大高速冀晋主线站劝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如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听劝阻通行山西高速公路,山西公安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拘留。 为避免高速公路省际站口出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滞留、停车观望等影响安全的情况,河北高速交警提示危险化学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人,要科学规划运输线路,选择其它道路行驶。 |
关键词: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