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访谈】315特别节目:专家详解新消法亮点
消费维权漫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持人】我们知道,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届时将对消费者的权益有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那么新消法有哪些亮点呢?请您给我们解读一下。 【高金昌】新消法有七大方面的亮点。 一是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二是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新《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三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四是加重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力度。按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 五是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新《消法》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是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新消法对于消费者协会的身份、职能等方面也进行了修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主持人】我省受理的消费维权投诉案件都有哪些特点? 【廉莙】我就2013年的投诉案件特点做一下汇报。根据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信息情况统计,2013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40件,售后服务问题占2590件;营销合同问题占251件;计量问题占273件;价格问题占176件;安全问题占71件;假冒问题64件;虚假宣传58件;人格尊严占10件;其他问题占856件。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居前,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继续呈上升趋势,由2012年同期的85.25%上升到88.21%。这是2013年全省受理消费维权投诉案件的特点。 【主持人】针对于此,咱们消协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廉莙】我们主要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 首先,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曝光性质恶劣的经营者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不播放(刊登)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 其次,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的力度,堵住劣质产品生产源头,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第三,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电信类企业监管,加大电信类格式合同监管力度,推动电信类收费标准透明、公开,以减少消费者的不必要损失,影响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主持人】访谈最后,请您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送上几句建议或忠告。 【廉莙】好,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新《消法》也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尤其里面涉及到的“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涉及面比较广的内容,希望广大消费者认真学习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日常消费中更应注意保存相关消费证据,以便利益受到侵害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主持人】感谢二位的解答,希望广大网友通过今天的节目能有所收获,在今后的消费过程中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城网 张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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