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法院启动司法公开日督查制度
长城网唐山7月23日电(记者 邢丁)唐山曹妃甸法院执行司法公开日督查制度,对全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仅用了三周时间便实现了司法公开“三大提升”。 司法公开意识明显提升。督查组每日下班前制作当日各庭室司法公开工作统计表送各党组成员审阅,各党组成员根据统计数据对分管部门的庭长进行调度、督导,庭室长再对各审判员、书记员进行部署、检查,重大工作院长亲自督导。案件公开数据的公开率从以前的30%到现在的90%,所抽取的数据数量从以前的27%,到现在的100%完成。其次,电子卷宗的制作率有了明显的变化,从原来的不足50%到现在的100%,并且已制作的电子卷宗信息准确、全面。 督查组将工作方式从原来的事后监督提前到事前监督,变静态检查为动态巡查,由专人不定期的在系统内对各庭室案件进行检查。如在审限管理上,对系统内临界审限10日内的案件进行提示,原则上要求临界审限5日内的案件要马上处理,绝不允许出现超审限案件,截至目前,全院20天没有超审限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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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