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将被记录
河北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资料图 长城网8月19日讯(记者 宿馨元 通讯员 李珊珊)近日,河北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力配合,严格规范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并联合成立以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从事消防专业研究或技术性工作的高级技术人员组成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设计审查中遇到的技术性疑难问题,确保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有效实施。 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已开工现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工地消防安全自查,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未进行防火分隔、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对问题突出的将依法责令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将责任到人,跟踪整改,确保彻底消除。 同时,为切实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源头性”消防安全工作,各级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源头管控,制定城乡规划将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行政审批部门将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房地产等部门不得核发和批准相关许可证照及审查。 此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将及时通告统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该部门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
关键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住建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