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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实施单双号限行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宿馨元 2014-11-04 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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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起,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4日起,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资料图

  长城网11月4日讯(记者 宿馨元)为应对河北省今后几天将发生的空气质量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的不利气象天气,根据河北省APE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11月3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市于11月3日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唐山、沧州、衡水市于11月6日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以上各市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主城区实行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并停止渣土车、矿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地限号不一、缺乏协调联动、影响群众异地出行等问题,省交管局要求全省步调一致,加强宣传提示和劝导,统一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即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车辆范围界定在城市区内道路通行的非营运客车,营运和公益性质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以及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市运行保障、绿色通道车辆不在限行范围。

  对本地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各地将采取坚持劝返、劝导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做到文明、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埠机动车,采取驶入劝导停驶、二次核查告知、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进行限行管理,确保限行措施落实到位和群众出行方便。

  石家庄

  限行时间:自11月4日起

  限行范围:三环(含)内所有道路

  限行措施: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轻型、微型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00至24:00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每日6:00至24:00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措施不含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廊坊

  限行时间:11月4日至11月12日

  限行措施: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含外地车;尾号限行涉及道路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县区);重型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24小时禁行。运输非易扬尘类物品的大型货车每天6时至24日禁行。

  限行不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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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省,单双号限行,交管部门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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