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社局强化调解工作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长城网沧州11月6日电(记者 董传辉)为平衡各方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献县人社局强化“调解工作理念”,使之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实行立案前调解。在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先对案情进行初步核实,在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和调解,促使双方在理解法律、把握利弊、明白得失的前提下达成调解意见。 实行庭上调解。对案前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案件,在庭审时本着调解的工作理念进行协调,把矛盾点降到最低。 实行庭后调解。在开庭审理之后,裁决结果之前,我们再次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继续做着调解的努力,在调解实在无果后,方下达仲裁裁决书。 通过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畅通了涉案企业的沟通渠道,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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