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女摊主调换百元假币给顾客 民警识破将其刑拘
长城网唐山11月19日电(李俊杰 刘强 记者 张天虎)滦县一卖棉衣的女摊主因粗心大意收到假币后,不仅没有报警,而是担心丈夫责怪,将假币又调换给他人,最终触犯了法律。 11月17日上午8时许,滦县公安局杨柳庄派出所民警在当地集市日常巡逻时,发现公路西侧一摊点处人异常多,民警立即过去了解情况,走近时发现一名购买衣服的妇女与卖棉衣的女摊主正在争吵,周边围了许多群众。民警见状,一边疏散群众,一边询问争吵的原因。经询问,购买衣服的妇女强某(女,滦县人)称自己在该衣服摊点收到一张百元假币,而女摊主王某(26岁,安徽人)并不承认这张假币出自自己之手,于是,双方争执起来。争执过程中,又过来几名妇女,均称自己在这个摊点买完衣服收到了假币,民警了解到这种情况,立即警觉起来,先是将此摊点的摊主夫妻进行了控制,并对几名消费者所持的百元人民币进行了初步辨认,经辨认,几名消费者手中的共6张百元人民币均为仿真假钞。见事实摆在眼前,女摊主这才主动交代了事情的始末。原来,夫妻俩一直是赶集做服装生意,前段时间,因自己粗心大意在进货时被骗取调换了6张百元假钞,担心受到丈夫的责怪,便萌生了在做生意时将假币再调换出去的念头。王某利用前来买衣服的顾客给钱时,故意说钱有污损,在受害人拿出来一百元人民币后,王某便暗中将假币换给受害人,之后再说自己找不开再将假币调换给受害人。就这样,王某利用农村妇女警惕心弱的特点,偷梁换柱先后将6张百元假币全部换走。 目前,王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要有高度的警觉性,进一步提高对假币的辨别能力,如果自己不小心收到假币,要及时像公安机关举报,切不可怀有侥幸心理调换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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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