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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一小区收底商1.6倍取暖层高费 业主拒交挨冻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孟捷 2014-11-27 17: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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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11月27日电(孟捷)11月24日,保定市park湾小区广大底商业主致电长城网记者称,今冬小区对底商收取1.6倍的层高取暖费,导致出现7000元至20000元的“天价”取暖费。此举引发底商业主不满,质疑物业乱收费,并拒绝缴纳,目前不少商铺至今未供暖。对此,保定市物价门称,已将今冬供暖政策及标准告知供热公司,要求其纠正。

  据一底商业主赵先生介绍,今年9月,其承租了该小区一170余平米的两层底商。进入采暖期后,物业竟向其收取高达7000余元的取暖费,对此赵先生十分不解。

  后经了解,赵先生得知,今冬保定供热价格未变动,如此高昂的取暖费,在于物业在规定价格上加收了1.6倍的层高取暖费用。

  赵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标准价格28.2元/㎡计算,其租用的170㎡底商,仅需交4794元;而按照物业的算法,需在此基础上再乘以1.6,共要交7670元,折合45元/㎡,远远超过标准价格。

  此外,赵先生称,不久前,15家底商业主曾就此问题联合向物业及开发商质询,但始终未能得到满意答复。目前,已进入取暖期,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商户未能实现供暖。由于无法正常开展业务,个别商户被迫交费,其中一家480平米的医药公司交费高达21730元,同样折合45元/㎡。

  记者致电park湾小区联众物业公司了解有关情况,据该公司一宁姓工作人员称,物业只是代收取暖费。因此前开发商曾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城市供热合同书,供热公司已收取小区采暖期的供热款,其中,包括底商供暖层高费,物业曾向底商业主说明过该情况,并公示了合同,才根据合同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随后,记者拨打了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暖热线了解情况。据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park湾小区是今年新加入的整体缴费整体集中供热的小区,该公司确与开发商签订过供热协议。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今年9月10日前,该公司沿用是2006年保定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该办法第43条规定采暖用热房屋高于3米的,每超过0.2米,按照增加供热面积的10%计算。由于用房建筑面积增加,耗热量增大,因此执行收取层高取暖是合理的,物价部门也未曾对此提出过异议,全国其他省市也是如此做法。

  该工作人员称,今年保定市出台的新的供热管理办法在增高耗热一项中出现了缺失,形成了模糊点,造成政策上的冲突。对此,该公司已向供热办等有关部门反映了此问题,待新的供暖政策出台后,该公司会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据保定市物价局物价处一工作人员称,该局已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将该市新出台的供热政策及价格标准告知该公司,并要求其纠正加收层高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今冬供暖新政策。

  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2006年保定市出台的供热管理办法已废止,应执行今年7月1日新出台的供热管理办法及价格标准。今冬供暖仍执行2013—2014年度供暖价格标准,其中,生产经营用房供暖价格为28.2元/㎡。

关键词:保定,供暖,增高费

责任编辑:李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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