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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加大作风建设力度

来源:长城网 作者: 李俊颖 赵明光 邢梅智 2014-12-10 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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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2月10日电(李俊颖  赵明光 记者 邢梅智)日前,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改作风、树新风、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的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作风建设联系着检察事业的形象和生命。古人云,为政之道,惟有三件事:一是清,不贪;二是慎,不疏;三是勤,不懒。不贪、不疏、不懒之为政,政者正也。

  良好的作风,重在养成,抓作风建设贵在经常,坚持抓早、抓小、抓日常,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该院立足于实际,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找出111个廉政风险点,分A、B、C、D四个等级,绘制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制定相关制度并集印成册,以制度促规范,用规章来约束,实现公正廉洁执法。在干警中开展宣誓活动、廉洁从检承诺活动、检察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加强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建设,新聘任了3名人民监督员和9名检风监督员。严格执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三表一卡”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将执法办案全过程纳入监督范围。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期办案、有无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实现了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该院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加强,连续十年未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省院领导、市委领导先后来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动手早,起点高,措施得力,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并在全省推广了该院的做法。该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衡水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检察院的社会地位、社会形象大幅提升,被县委誉为全县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该院敢于探索,打破常规,率先在全省建立起了五公镇、官厅镇两个基层检察室。检察长、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到检察室指导工作,亲自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投诉和社区矫正等工作。秉承着“亲民”宗旨,坚守着“爱民”信念,“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省市院领导多次来该院基层检察室视察,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该院在注重一线办案的同时,还积极思考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形成有价值的调研及宣传文章,先后在《党风廉政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创新》、《新时期构建现代社会公正司法制度理论与实践探讨》、《河北法制报》、《河北检察》、《检察一线》、《调研专刊》等各级媒体发表调研文章50余篇、宣传稿件300余篇。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创新思维谋划未来发展,用创新办法破解前进难题,用创先争优精神开创各项检察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做到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不懈努力,饶阳县人民检察院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核中名列前茅,单项工作亮点不断。近年来,该院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典型单位”、“无涉检上访院”被共青团河北省委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重点地区政治及打击三角地带职业盗抢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衡水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优秀领导班子”,1名干警被市委荣记个人二等功,2名干警被荣记三等功,10多名干警受到省市县以上表彰。

关键词:饶阳,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

责任编辑:邢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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