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地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机动车10至14日限行
河北多地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10至14日实施限行。资料图 长城网1月10日讯(记者 宿馨元)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1月10日至14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唐山、廊坊、沧州,启动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这是河北省2015年首次同时启动区域一、区域二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 石家庄10至12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高位波动,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1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按照规定,橙色(II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石家庄此次限号按规定从1月12日6时开始,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0日0时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公务车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号码),请大家按照规定出行。 保定 预计1月10日至14日,保定市将可能出现连续3天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将应急响应级别由黄色(III级)预警提升至橙色(II级)预警,自10日起至14日,保定市警方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为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邯郸 邯郸市自1月10日0时至14日24时,在主城区(四区一县)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10日至14日实施机动车限行。10日限行号牌尾号为1、3、5、7;11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4、6;12日限行号牌尾号为8、9、1、0;13日限行号牌尾号为3、5、7、9;14日限行号牌尾号为2、4、6、8的机动车辆。号牌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衡水 衡水市自1月10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应急响应,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市区外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各县(市)城区,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限行号牌与北京、天津同步,即周一至周五分别限制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的车辆通行。 需要说明的是,限行的小型汽车、中型、大型客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车不限行。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障车辆、环卫作业车、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不限行。 廊坊 廊坊市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日至14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2日限行尾号为2和7,13日为3和8,14日为4和9(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市民乘坐公交出行。 定州 自10日0时起至14日24点,除应急抢险救援车、出租车、公交车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限内不限外。 禁止黄标机动车早6时至晚12时上路行驶,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所有公务用车限行80%。 唐山、沧州、辛集 唐山、沧州、辛集三市目前没有任何措施,本网将继续跟进。 |
关键词: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