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梅:制度化反腐将持续收获“民心红利”
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接受本网记者采访。长城网 张天虎 摄 长城网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 张天虎)随着反腐工作推进,民众对反腐败也逐渐趋于理性,对反腐制度化、法治化有了更大的期待。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认为,中国将在“打虎拍蝇”新常态中持续收获“民心红利”。 3月10日,贾春梅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反腐制度化、法治化同样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惩治腐败有相应的规定,并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 人们对反腐制度化的期待也是对法治的期待,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贾春梅建议,在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与现行刑法的配套衔接,织就严密的防腐、反腐制度网络,构建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 谈及立法工作,贾春梅对立法日益科学化、民主化感受很深。2014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贾春梅提出了关于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议案被采纳。 贾春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越来越重视立法民主性,让人民群众、各行业专家、人大代表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倾听社会各阶层声音。今年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完善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了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具体数额。贾春梅认为,这一修改是合适和必要的。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而立良法离不开与时俱进。贾春梅认为,修改后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更加科学、管用,更切合惩治贪污受贿犯罪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大有裨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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