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 统一司法裁判尺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省法院供图) 长城网3月11日讯(记者 宿馨元)3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的相关情况。 3月4日,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省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该庭采用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模式,主要受理全省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保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还的环境保护案件;负责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 近年来,全省中、基层法院陆续组建了8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和21个环境保护合议庭,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保护案件。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环境保护类案件3490件,其中,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09件,一审判处1480人;审结污染环境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23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658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表示,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河北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于促进和保障环境保护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
关键词:河北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
责任编辑:宿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