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开展“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长城网沧州5月28日电(孔大龙孙明山董传辉) 日前,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客车、货车超员、超速、超载、驾驶人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自即日起,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专项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整治月活动。据了解,整治的重点是客运车辆超员、微型普通客车超员、低三托车辆违法载客、送学生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载。市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科学调整警力,在大队范围内开展中队之间的异地用警,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对查获的“三超一疲劳”违法严格执行“0”容忍。严把出站、出城、过境、上高速“四关”,认真执行客运车辆停车登记检查制度,发现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违法的,严格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强化对客运高峰时段县城区入口附近路段的巡逻检查力度,严查客运车辆在进入县城区前采取租用出租车等方式将乘客送至县城区内,逃避交警部门的检查行为;要在早晚农民工进城打工上下班集中的时间,在县城区出入口设置固定检查点,加强对微型普通客车和低三拖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处微型普通客车和低三拖违法载客的违法行为;要组织足够警力分布至通往辖区农村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路口,重点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尤其是重点检查幼儿园接送小朋友的车辆。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警车、测速设备等投入到路面,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手段,严查超速违法行为。严查在本辖区通行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对检查中发现的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一律强制休息,强化对凌晨2点至5点的勤务部署,严查违规运行的客运车辆。对查获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据安全法予以处罚。 各大队要将路面检查中发现有超载嫌疑的违法车辆引导至治超检测点进行称重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实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但单轴承重不超过10吨(超载但不超限)的货运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并记分,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并及时将超载车辆违法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图为超员车正在交警监督下卸客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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