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改“年报” 河北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80%
长城网6月2日讯(记者 武亚宁)记者今日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河北省将年报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省已有40.75万户企业报送并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公示率达84.62%,51.21万户企业报送并公示了2014年度报告,公示率达80.88%;已有104.94万户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报告,公示率69.87%,132.37万户个体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公示率69.40%;已经有5.4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公示率65.82%。 记者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年报公示率较高,主要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将年检改为年报,这既是市场主体的新义务,也是工商部门的新任务。“一条例五规章”颁布后,河北省工商局刘云峰局长担任“一条例五规章”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年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全力引导帮助企业完成年报公示。各市局也按照省局的模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邯郸、承德、石家庄、邢台等市局一把手亲自部署年报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4年9月和今年3月,开展了两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传月”活动。河北省工商局编印了25万余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知识问答》向全省发放,各市局、县级局也进行了翻印和发放。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解读企业年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邯郸市工商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3家运营商向全市600多万手机用户发布年报提示短信;辛集市工商局在市中心电视台电子显示屏连续2个月发布年报须知。2014年9月19日,省局采用三级视频的形式,面向12000多户企业讲解了年报内容、公示操作流程等知识,邢台、唐山、定州等市局以及魏县、景县、怀来等县局都组织了面向企业的宣讲活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为满足企业报送公示信息的需要,省工商局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发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功能模块。功能模块上线运行后,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完善软件功能,确保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报。 从3月份开始,河北省工商局实施年报月通报制度,到4月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市年报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向全系统进行通报,并分析原因,提出要求。4月10日,河北工商省局召开全省企业年报工作调度会,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工商局主管年报工作的局长、企业监管科(处)长参加。会上,听取各市局和部分直管县(市)局年报工作汇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措施。5月7日,又召开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视频会议,石家庄、邯郸、涿州市局就年报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沧州、迁安市局作了表态发言,查找了不足,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金洪钧副局长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刻领会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企业年报组织工作, 5月份作为全省企业年报工作突击月,确保5月底全省企业年报率达到80%以上。6月份对企业年报工作拾遗补缺的同时,再集中精力推进个体户和农专社年报工作。 4月下旬,省局派出3个督导组,对6个设区市及部分区县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5月18日-26日,省局派出8个督导组,对全部设区市及直管县(市)年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促进了各地工作深入开展。 |
关键词:企业年报,工商登记制度,企业信息,公示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