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
据介绍,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司法公开目录计6类50项,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司法公开工作体系。将司法公开工作落实到了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干警,采取“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是:坚决做到每一个案件全程公开。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创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公开。与深州监狱合作,设立了全省首家“狱内数字化法庭”,率先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院的经验做法,有效回应了公众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质疑,受到了中央及省、市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被中央级、省级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同时,被誉为“衡水经验”在全国推广;推行“一站式、一码通”服务。“一站式”服务即该院创新工作举措,建成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全面服务;“一码通”服务即一案一码,码随案生,案码对应,同行全程。在案件立案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个案件查询码,在法院官方网站,当事人可足不出户在线查询各阶段自己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创建“百姓司法超市”。该院正在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月底完工,诉讼服务中心可谓“百姓司法超市”。可用“三来、二线、一平台”来概括其功能和效用;建立基层司法公开服务室。全市法院均在人民法庭内建设司法公开服务室,主要职责是为没有条件上网,或不会上网的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群众制定“乡规民约”;开展诉前调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创建智慧法院新视窗。该院租用市区5块户外LED彩色高清电子大屏幕,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创建智慧法院新视窗,为司法公开、司法便民、法治宣传、诚信建设提供了新平台;深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在诉讼过程中,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案件裁判后,对于当事人就裁判内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疑释惑,特别是针对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辩法析理,努力做到服判息诉,自动履行判决内容;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两级法院均设有兼职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将人民法院应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发布出去。举办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邀请驻衡新闻单位、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重点发布了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等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听证,建立申请再审案件、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司法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以及对职务犯罪案件和有重大影响案件被告人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方便社会参与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评议制度,保障公开审判的案件媒体记者和群众的旁听权利。 |
关键词:衡水,法院,司法公开,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