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建立专项考核机制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长城网衡水6月11日电(李龙 郑连池 记者 张梅胜)6月11日,记者从景县纪委获悉,景县建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项考核机制,通过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法、注重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考核内容。制定出台《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表》,将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明确细化为分内职责、作风建设、服务发展、权力制约等五大项内容,涵盖39个小项,其中包括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解决“四风”问题情况、规范公务接待情况、“三个清单”和“三个公开”落实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情况、定期廉政约谈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并明确每类事项的具体分值。 完善考核方法。通过听、评、谈、查“四步”工作法,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考核。“听”,即听取汇报。听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述职述廉报告。“评”,即民主测评。召开由离退休人员、民主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民主测评会,在听取述职述廉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平时了解情况,不记名填写民主测评票,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测评。“谈”,即个别谈话。在被考核单位按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个层次分别抽取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真实程度,并征求座谈人员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查”,即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领导班子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专门文件,部门正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讲话稿,批办的案件和信访件,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各项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等有关资料。 注重结果运用。景县纪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打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
关键词:景县,专项,考核,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