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设置公共卫生科
长城网石家庄7月23日讯(记者 解哲琳)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在7月31日前全部设置公共卫生科,认真落实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强化医院内部培训考核工作,保障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顺利推进。该《意见》的出台走在了全省前列,力争在全国创出经验。 据了解,各级各类医院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做好公共卫生工作是医院公益性的具体体现。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的预防保健、疾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日益凸显。 在现有基础上,本着只加强不削弱的原则,整合资源,明确职能,石家庄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设置公共卫生科。该科室原则上配备3-5人,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至少有1人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上述人员不包括在医院内专职承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医护人员。并且要有充足的办公用房,要建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共享,实现与公共卫生机构的网络连接。 按照《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公共卫生机构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覆盖本辖区所有医院中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要求、流程和规范。各医院定期开展院内专题培训,内容包括《石家庄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手册》、疾病监测管理工作要求等。公共卫生机构可提供师资,指导帮助医院完成培训工作。 |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院,公共卫生科,传染病,公共卫生 |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