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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财政十五条” 整合44.35亿元助金融创新

来源:长城网 作者: 杨雅荃 2015-08-06 0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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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8月5日讯(记者 季然 见习记者 杨雅荃 通讯员 马驰 何菲)近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财政厅印发《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共有十五条具体措施。根据《意见》,河北省近期将整合44.35亿元财政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方法,引导金融业支持河北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河北省财政根据其注册资本和投资省内重点产业的规模等因素给予500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壮大,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

    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河北省财政根据全省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年安排3亿元推广资金,支持PPP项目建设。

  支持境内外企业上市融资

    2016年-2018年,省级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设立境内企业上市引导基金,对2015年-2017年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及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落实小额票据贴现、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发展,并推动相关业务的普及和开展。河北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配套资金,利用担保或贷款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网络创业继续给予支持,鼓励就业和大众创业。

  每年2000万元资金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河北省依法发起设立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支付、P2P和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区。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鼓励和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关键词: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股权,投资,风险补偿

责任编辑:杨雅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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