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机动车限行期间违规怎么处罚 交警来解答
长城网唐山8月26日讯(记者 金宗明)8月24日,唐山市发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限行范围、道路具体是哪里?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8月25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限行范围、道路具体是哪里? 1、2015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2、2015年8月31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对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牌)。 市中心区限行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即环城路以内道路(不含环城路)。 二、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
关键词:机动车,限行,处罚 |
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