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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张铮 2015-08-28 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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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张铮 摄

  长城网8月28日讯(记者 张铮)今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北省首部关于城市地下管网方面的条例,适应当前形势,符合当前实际。城市地下管网涵盖了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和综合管廊,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将有法可依。

  《条例》共9章59条,分为总则、规划、管线建设、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和维护、信息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地下管网的管理职责分工,规范了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提出了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具体措施,促进各类管线设施有序建设、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此外,《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住建厅将督导各市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强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地下管网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住建厅要求各地应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抓紧确定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城市地下管网各项工作。对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市本级已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并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性文件。

  随着《条例》的出台,河北省的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有着深远意义。

 

关键词:河北省,地下管网,城市保障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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