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家规”修订叫声好[长城时评]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自身建设和纪律尺度把握,这次以高标准严格制定“家规”,不只是推动巩固现有机制体制的手段,同时还肩负着兴利除弊、改革创新的重任,彰显了党内法规的无限生命力。 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严格执纪。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能单凭党员们的道德约束和理想信仰,制度上墙、规章入法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正风肃纪“打虎拍蝇”不断,超过18万人落马。一些干部们走上了思想和道德的下坡路,不得不说既有他们放松自身要求的主观因素,也有党内管理不到位、法规执行失之于宽的客观因素。新“家规”制度上墙,法规入章强化了干部违规违纪的危险意识,明确了违法乱纪的法律后果,无形之中必然给“不守规矩”的党员们形成威慑。 修订后的“家规”不再仅从各级领导干部的角度谈“廉洁从政”,而是针对每一位共产党员谈“廉洁自律”。此次修规有助于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利于各级党组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纪律从严治党,也才能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新“家规”体系中以高位法的形式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既是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的道德“高线”。而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公民的“底线”,而党员的“底线”必须严于国法。原条例中有关贪污、受贿等的规定,属于国法的范畴。违法行为按照违纪处理,就放低了党纪尺度,降低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此次修订,明确提出政治纪律等六项纪律,形成了高于国法的“负面清单”,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新修订党内两大法规就是党员们自己的家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一方面要严于律己,坚守道德和法纪底线,另一方面也要心存高远,用行动践行党章的宗旨和奋斗目标。(李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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