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双11"应绿色消费 依法维权
长城网11月3日讯(记者 何震)随着“双11”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竞相抢购。根据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数据统计,10月网络购物投诉呈现上升趋势,涉及问题集中体现为: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及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对促销活动做虚假宣传等问题。根据市场情况和“双11”消费特点,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绿色消费、依法维权”。 图片来自互联网
1、避开网购高峰 为避免商家搞活动当天交易量集中性猛增、物流压力引发的包裹滞留问题,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避开交易高峰。对于贵重易碎的商品,消费者务必验货后再签收,避免维权有理无据。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保质期,并且充分考虑到快递的时间因素:由于节日交易量的增多,物流公司往往不能及时发货,造成收货延时,食品腐烂变质。 2、注意网络安全 消费者网购时尽量选择大型、正规购物网站购物,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同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付款方式,不要轻易使用第三方给出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购物时,消费者要对商品的介绍、广告内容进行仔细询问,同时保存好网购聊天记录、购物发票、物流取货单等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3、小心价格陷阱 如果网上销售的商品价格不明确,或与市场售价相差悬殊,请谨慎购买,更要主动规避一些消费风险及消费陷阱,一些商家采用“先升后降”、“低价商品缺货”等虚假打折方式吸引消费者,但商品往往有以次充好,货不对板,或在实际购买时不能成交等问题。 4、主动依法维权 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保存相关商品规格、型号、功能和价格等信息页面,商品交易(订单)页面,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下单后,要保存相关电子单据票号。消费者收到商品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及时通过电商企业平台实施维权投诉,或向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针对消费者与电商之间的网络纠纷,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均赋予了消费者网络交易后悔权。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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