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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假消息可判刑 你还敢随便传播网络谣言吗?

来源:长城网 作者:王玲玲 2015-11-05 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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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根据该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谣“野蛮生长”成社会公害

网谣“野蛮生长”。资料图

  名人多次“被死亡”

  近日歌手于文华转发阎肃老艺术家去世的消息引起了网友们的大力吐槽,虽然于文华很快删除了微博并致歉,但网友们仍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就连年轻艺人闫肃也深受“连累”。网友们对名人高度关注并无不妥,但网络谣言的泛滥与网友的“热情”又何尝没关系呢?名人多次“被死亡”,有的是恶意攻击,有的是肆意炒作,但无论如何名人总通过网络被推上风口浪尖确有问题,一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体现出网民素质仍待提高。

  拆房致死的网络谣言又在阜阳太和现身了

  近期,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广泛传播在“阜南县苗集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起纠纷,一家七口被打死”的网贴并附视频,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其中,微信公众号“惠东直达号”对该网贴进行转发,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经查,阜南县苗集镇没有发生网贴上所说的事件,这纯属一起网络恶意造谣,谣言给不明真相的网民带来对社会的忿恨和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用法治扼住网络谣言命脉

用法治扼住网络谣言命脉。资料图

   发假消息可判刑用快刀斩断网络谣言

  《刑法修正案》近期新增规定,凡传播规定范围内的谣言者,视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或者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对于此类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谣言的网络传播者,谣言伤害的不仅是社会秩序,还扰乱人们对于正常真实信息的偏差认识。

  《刑法修正案》让网络谣言不再“任性”

  《刑法修正案》让网络谣言不再任性,让造谣者明白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是不能没有边界和限制的,发布信息是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是不能对现实生活和社会形成危害的,编造虚假信息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一个公民在享受网络上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然而抵制网络谣言仅靠法律是不够的,还要倡导网民自律,提高网民和网络运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只有大家都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打造一个丽水蓝天的网络世界。

  网络谣言止于智者

网络谣言止于智者。资料图

  “真相”是压倒网络谣言的有力武器

  网络空间作为社会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一方面使信息传播、交流互动空前便利,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为谣言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沃壤。如果说谣言猛于虎,那么网络谣言则是搭乘信息化便车的“插翅虎”。

  当然,在直面谣言四起,百态丛生的新媒体,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等待着谣言“不攻自破”,等待着“谣言止于智者”,等待着“当事人出来作证”。毕竟我们这个社会上的人等,形形色色,认识千差万别,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不能及时制止谣言,下次谣言制造者必然变本加厉,更加猖狂。

  网络谣言应止于智者

  面对网络传言,我们首先要做的不是传播,而是运用科学精神,借助理性思考,听取多方信息,深入分析传言,及时判断出传言的真假,不做愚昧的信谣者,更不当谣言的“扩音器”。智者在于尽责。维护网络良好生态人人有责,对于毫无根据的传言,要懂得利用自己的知识驳斥谣言,多些主见、少些盲从,多些理性、少些冲动,让谣言的传播在你这里停止,还原事实真相。

  网络谣言应止于治者

  根治网络谣言,关键在于加强网络立法,依法规范网络管理和传播秩序,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建立一个政府、网站、用户全方位参与的“治理”体系。

  微信微博造谣手法

  移花接木型

  即找来一些无关的、带有冲击力的图片等作为“铁证”。今年6月2日晚,湖北咸宁崇阳县遭遇特大暴雨;网民“玲玲172770815”在微博上称,洪水导致众多群众死亡,并附有多具尸体的图片。这些图片均来源于2014年8月27日贵州福泉山体滑坡事故。

  细节取胜型

  此类谣言往往将事件时间、地点、人物及经过等描述细致,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今年端午节,江西3人在网上散布“余干县端午节期间因划龙舟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谣言,并描写“70多人受伤”等细节,十分逼真。

  绑架“官方”型

  今年6月,湖北网民“高压锅zZ”发微博称:“竹条兴隆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车牌号鄂F*****银白色皮卡,赶紧散播!”博主还加上了“110已经证实,全市通缉”的字句,这些编造的权威表态让人更易相信。

  情绪渲染型

  发布者以内心独白的方式突出恐惧、焦虑情绪,多涉及公共安全或弱势群体走失信息。有如此编造的微博:广西南宁友爱民生路口浙商大厦二楼雨石阁被一名男子抱走!警方证实,这其实是一起“家庭闹剧”,带走小女孩是她父亲。

  “内幕”、“真相”型

  一些健康养生、食品安全、演艺娱乐、股市等领域都是谣言的高发区,常以“真相”“内幕”等形式出现。

  热评:治理网络谣言不能单靠刑法手段

  网络谣言日渐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个痼疾。治理网络谣言法院有何作为?10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尚学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治理网络谣言,不能单纯依靠刑法手段,应该做到刑事制裁与治安处罚相结合,追究行为人责任与追究网站、服务器运营商责任相结合,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相结合。

  (据新华网、大河网、中国网等综合)

关键词:网络谣言,刑法,社会危害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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