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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纪委:推动两项“党内法规”落地生根

来源:长城网 作者:王永宏 扈炜 2015-11-21 1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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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1月21日讯(王永宏 扈炜)记者日前从衡水市纪委获悉,衡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丽荣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学在先、做在前、执行到位,推动《准则》《条例》落地生根。

  充分认识两项党内法规意义

  郑丽荣介绍,“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对于一个党员而言,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鲜明,内容科学、指向清晰、要求具体,集中体现了党的建设进程上的与时俱进和辩证统一。

  一是体现了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两项党内法规联系历史,把握当下,充分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党的建设历史经验,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管党治党思想体系一脉相承,契合了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新形势新任务,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更好应对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在制度上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两项党内法规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重大突破。

  三是体现了针对性与系统性的统一。两项党内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在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相应的纪律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又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呼应、相协调,推进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实现了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法衔接,对于促进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深刻理解两项党内法规精髓

  郑丽荣指出,《准则》是“标尺”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是“戒尺”重在立规,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

  全面了解和掌握两项党内法规的重大变化和主要内容,要把握四个关键点。一是讲政治,维护党章权威。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二是讲忠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忠诚于党的信仰、党的宗旨、党的组织,在党爱党、在党兴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三是讲纪律,自觉遵规守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真正在心中牢牢扎根。四是讲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履职尽责,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正确运用两项党内法规条款

  郑丽荣要求,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知行合一,将两项党内法规中包含的精神要求、标准尺度和方式方法等,融汇贯通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中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要靠自觉,也要靠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从严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作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具体行动,切实扛在肩上,着力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使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为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推动衡水绿色崛起、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关键词:衡水,纪委,郑丽荣,党内,法规

责任编辑:邢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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