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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业健康险享个税优惠 石家庄明年率先启动试点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丹 2015-12-15 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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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日,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个人全年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400元,那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调高为3700元。

  适用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

  适用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享受税收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必须是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险不拒保 产品准入门槛低

  让利于民,一方面将减轻个人购买商业险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将吸引更多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完善自身的健康保障。此外,税优健康险将不会拒保,产品准入门槛低,惠及普罗大众,会极大地扩展购买人群,这也将成为社保医疗外的有力补充,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试点地区

  目前医保保障额度不高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的医保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额度不高,且设有医保目录,不保目录外的费用,难以满足百姓对医疗保障的品质需求。

  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总裁宋福兴介绍说,2013年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为2326.8元,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的限额确定为年均2400元,与我国目前年人均卫生费用基本持平,无疑将有效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通过鼓励民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经人保健康测算,假设一名30岁的男性客户投保目前市面上的某款健康保险产品,选择保险期间20年,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2400元,则可获得保额为44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和身故保障。目前全国纳税总人口约为2400万人,如果所有纳税人每年都用2400元购买这一保险产品,假设纳税人的平均年龄为45岁,则保险保障总金额可达到3200亿元左右。

  (据京华时报、信息时报、人民网等综合)

关键词:个税,健康险,石家庄,试点

责任编辑: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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