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通告18起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告 一、关于举报张北县河北省银润农业科技公司烟囱冒烟夜间生产的查处情况 1、基本情况。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北县馒头营乡馒头营村花园街三区32号(旧中学院内),法人代表杨晖,组织机构代码30808686-7,营业执照号130722000011304,是一家集塑料节水制品研究、农作物种植技术服务、回收、销售、工程安装为一体的滴灌带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滴灌带,主要原料为聚丙乙烯和塑料颗粒,塑料颗粒部分自产,部分外购。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原有旧中学房屋,进行设备安装,主要有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滴灌带生产线四条,安装0.5MW冬季取暖燃煤锅炉一台,厂区内建有冷却水储存池。 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塑料颗粒时的冷却水,冷却水储存在厂区内的储水池中循环利用,储水池底部及侧面均用混凝土浇筑,生产塑料颗粒及滴灌带过程中产生气味,冬季取暖燃煤锅炉无脱硫除尘措施;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无安监手续,厂区内打有两口自备井,均安装10吨抽水泵,一台自备井提供生活用水,另一台自备井用于生产取水,两口自备井均无审批手续。 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河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关于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下达前,2016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3日,张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已两次对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就有关环保问题进行了执法调查,提出了整改要求,依法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经调阅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厂区监控影像资料,2016年1月13日县环保局现场执法行动结束至2016年1月15日县联合执法组赶赴现场调查期间,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生产活动。 2、处理结果。为确保张北县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规范化守法经营,保证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整改到位,张北县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对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查处,相关手续完善前严禁开展生产运营活动;供电部门已切断了河北银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用电,水务部门切断了生产用水,馒头营乡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开展了巡查监管工作。 二、关于举报宣化区盛华化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查处情况 经查,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氯乙烯过程中会产生含汞废物HW029类。2015年2月15日,盛华公司与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swf14051)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合同期1年。2015年6月,盛华公司分别向县、市、省环保部门申请将含汞废物HW029类约200吨(以实际转移数量为准)转移到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3日得到省各级环保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复,转移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2015年12月15日,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固管改字〔2015〕1号),要求该企业暂停含汞废物的经营业务。 2016年1月15日,经宣化县环保局现场核实,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含汞废物没有转移,仍在企业危险化学品专用贮存库中存放。 三、关于举报宣化区宣钢公司对老虎坟村旧村造成环境污染的查处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举报情况统计表(1月11日12:00-1月13日12:00)》中第3、第10、第11项均为群众举报宣钢公司对宣化区侯家庙乡老虎坟村旧村造成地下水、垃圾、粉尘污染问题。 1、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侯家庙乡老虎坟村旧村,位于宣化区东南部宣钢公司东北处50米处。该村于2009年因周边矿粉尘、噪音、水污染问题严重,已由宣化区政府协调进行了集体搬迁,该村旧址土地被宣钢公司征用。现原村大部分建筑已被拆除,还有11户居民因拆迁费用补偿问题一直未搬迁,实际居住居民5户。群众现反映该企业对老虎坟旧村造成地下水、垃圾、粉尘污染问题。 2、调查过程。 (1)水污染问题。该村附近只有宣钢公司一家企业。宣钢公司于1919年建厂,2008年10月前产生的废水,经各工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外排入洋河。2008年10月,宣钢建成投用一座日处理能力48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降-斜管沉降-V型滤池-反渗透,厂区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作为中水回用于各生产工序,其余部分排入宣化区污水处理厂,没有废水外排。此外,宣钢公司污水处理厂和宣化区污水处理厂之间管网连接处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环保厅联网。经现场检测,近期在线数据均未超标。2016年1月10下午,宣化环保分局、区卫生局赴举报区域,对涉及的两个饮用水井(其中一个为废弃井)进行了取样工作。经化验,样品监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2)垃圾污染问题。因老虎坟旧村目前仍为拆迁时的状态,以建筑垃圾居多,加上仍有5户居民居住,存在生活垃圾乱倒现象。 (3)粉尘污染问题。2016年1月8日上午,宣化区在巡查时,已发现宣钢公司存在烟粉尘污染、无组织排放、在线及中控系统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并于1月14日下午对宣钢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公司根据约谈要求已制定出整改措施。 3、处理结果。综合上述情况,宣化区已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侯家庙乡对老虎坟旧村垃圾进行清运,对饮用水井加装净水装置,做好群众情绪稳控工作。二是责令宣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责成宣化环保分局加强对宣钢公司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任何污染问题。 四、关于举报怀来县蚕房营村四合院被倾倒垃圾的查处情况 1、基本情况。怀来县北辛堡镇蚕房营村万家巷街南一排04号村委会东侧第四家因宅基地问题与举报人产生纠纷后,于2016年1月7日起将自己生活垃圾堆放在举报人家门前约3米远的公共地方。 2、调查处理情况。1月15日,接到举报后,怀来县环境保护局、北辛堡镇人民政府及北辛堡镇蚕房营村村委会立即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垃圾的清理工作,并对倾倒垃圾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被举报人表示认识到了错误。 五、关于举报桥西区思必客公司污染空气的查处情况 经查,桥西区辖区内无思必客热交换器有限公司。通过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生产企业的筛选分析,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氮气的企业仅有斯必克冷却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调查组于1月15日上午进入该单位进行了相关举报内容的调查。 1、基本情况。斯必克冷却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张家口桥西区白山街19号,主要产品是空气冷凝汽器,共有三条生产线,分别于2008年、2012年、2014年完成环评及验收。 2、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共有液氮贮存罐三个,分别为33立方米两个,50立方米一个。液氮使用过程中呈气体状态,无毒、无味、无色。主要用于公司翅片管钎焊过程,在炉体内作为保护气体。该项工序在管道密封状态下进行钎焊,无气体泄漏。公司于2013年3月编制完成《液氮事故应急预案》,于2014年10月进行了应急演练。为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公司每年对厂区内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排放检测,全部达标。 通过调查,该企业所使用液氮不存在呛人现象,也没有发生液氮泄漏现象,属举报不实。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日常监管规定,24小时严密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关于举报桥东区红馆歌厅噪声扰民的查处情况 1、基本情况。红馆歌厅位于桥东区红旗楼铂金时代广场小区3号楼的地上一层和二层,法人代表安义平,该歌厅是租用了张家口市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总面积2191平方米,共有28个包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该歌厅2013年3月试营业,2015年7月30日桥东区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号:130702600218086)。2015年7月31日通过竣工验收,该歌厅楼上的三楼及以上楼层为居民住宅楼。 2、调查情况。居民曾于2014年、2015年进行举报。2014年11月由市环保局稽查队、市环保监测站以及桥东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对3号楼402郑启华家中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015年11月24日晚由市环保局稽查队、市环保监测站及桥东环保分局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红馆歌厅80%的营业率进行震动及噪声监测,监测人员在举报人家中选择了两个点位对振动进行了监测,监测值分别为60.32dB和59.24dB,全部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夜间72dB的标准。噪声监测值为33.2dB,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A类房间2/3/4功能区类别夜间35dB的标准。 3、处理情况。该歌厅的噪声和振动虽然属于达标排放,但是,我们还是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为避免其他的噪声产生,由桥东区文体局加强日常监管,零点之后不准再营业。二是安排红旗楼街道办事处和所属社区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维稳工作。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8日 (综合张家口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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