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人才瓶颈 河北多项政策并举帮企业留人才
导读:企业的创新和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近年来,河北省出台了一系列帮助企业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鼓励政策。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的决定》,决定授予丁明等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不仅帮企业吸引人才,更使人才留得住,干得好,有盼头。 激励:多项政策帮企业留人才 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 政策内容:设立河北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择优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补助经费、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一次性安家补助经费和博士后工作奖励经费。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8〕48号)。 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 政策内容:从2008年8月1日起,我省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企业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从企业成本列支,计入工资总额,按月随工资发放。 政策依据:《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47号)。 突出贡献技师工作津贴 政策内容:省突出贡献技师每月享受工作津贴,津贴标准按照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同等标准执行,但与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工作津贴不重复享受,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享受。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5—8元、最高不超过2200元;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岗前培训按5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劳动预备制培训视培训时间给予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200元。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的,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60%予以补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给予全额补贴。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具备四项基本条件,可申报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 办法规定,具备相应基本条件的,可申报成为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即能够为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等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经省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包括: 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具有培训资质、固定培训场所和必要教学设施的独立法人单位,获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年度人才培训财务报表、收入支出明细完备。 为我省产业集群、创业辅导基地、工业园区(聚集区)等范围内各类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满足人才培训需求,年服务当地企业50家以上,培训超过80课时以上,受训人数超过1000人次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80%以上。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的培训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所在区域的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培训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培训或低收费培训占培训服务总量的20%以上。有明确的培训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诚实守法,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备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和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固定和签约师资一般30人以上,大学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一般占70%左右,培训专业门类一般在5门以上。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基地重点支持,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省级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于申报机构,三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经公布的省级培训基地,有效期为两年。 省级培训基地申报成功后还有严格的绩效评估。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将每年按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绩效评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按不低于评估总量50%的比例进行抽查。 我省将对省级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基地重点支持,对不合格的基地撤销称号。 表彰:100名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 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表彰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的决定》,决定授予丁明等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各行各业产业工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生产和服务领域第一线,坚持锐意进取和改革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营造崇尚劳动、尊重人才、鼓励创造的社会环境,激励全省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岗位成才。 《决定》提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以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劳动者要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技能,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打造一支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是省政府授予全省各行各业产业工人中高技能拔尖人才的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0名,在全省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冀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具有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的人员参评可不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限制。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将在工作津贴、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与“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同等待遇。 培养:河北已建设49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河北截至目前已经投入6.57亿元建设了49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两个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投资500万元建立了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同时,我省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建立了统筹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全省每年开展各类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我省还加大对京津周边地区技工院校的支持力度,涌现出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涿州高级技工学校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 今后,我省将利用3年的时间,再建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还计划在每个设区市按照“1+N”的模式,各规划建设一所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据河北省政府网站、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稿件综合) |
关键词:政策,培训,人才,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