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河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长城网 张欣 摄 长城网2月29日讯(记者 张欣 实习记者 胥文燕)记者从29日召开的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据了解,为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河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又用于高校选拔录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 此外,河北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的考试,并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河北省规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并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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