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举措加强特殊物品检疫
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 刘昆鹏 摄
长城网3月29日讯(记者 刘昆鹏 刘飞)今天,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截至到3月份,该局查验出入境特殊物品18批次,较2015年的5批次增长260%。 据介绍,近年随着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河北省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京津生物产业不断向河北省转移等多因素推动下,河北省出入境特殊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2015年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批和查验出入境特殊物品86批次,较2014年的23批次增长274%。其中出境特殊物品30批次,涉及的生产厂家4家,入境特殊物品56批次,以体外诊断试剂类为主,达46批次,涉及进口商2家,入境人体组织包括眼角膜3批次和造血干细胞7批次。 多举措并举全力加强卫生检疫工作 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审批工作的受理、初审等环节下放到各分支机构,便利企业;同时建立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实现了出入境特殊物品网上受理和审批;不同风险级别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给予不同有效期,实行一次审批,逐批核效;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确定查验比例,将后续监管由对产品监管改为对企业的生物安全防控能力的监管;建立快速通关新机制。与北京检验检疫局等建立合作机制,为企业打开绿色快速通道,提高通关速度;开设企业专题培训班,全面讲解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相关要求、审批流程、查验要求以及监管系统的使用等;主动到重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咨询,并对其报检人员讲解审批、报检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同时对其生物安全体系的建设进行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完善,保证安全。 科普知识:什么是特殊物品? 出入境特殊物品指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因其本身可能含有或携带微生物病原体,或其本身就是病原微生物,而不同于其他一般货物。特殊物品的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在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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