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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在衡水签字

来源:长城网 作者:王永宏 张梅胜 2016-04-15 16: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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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4月15日讯(记者 王永宏 张梅胜)4月15日,京津衡三地税务部门在衡水市迎宾馆举行《“聚焦京津冀协同深化国地税合作”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和第一次联席会议。此次三地税务部门签署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开启了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共建的新格局。

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张梅胜 摄

  《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是衡水市国税局与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经平等协商达成的。三地五局将在顶层交流机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信息共享、人才培养、干部交流、党建群团、税收宣传等9个方面开展合作。

  “对于京津冀跨省市迁移企业,三地税务部门按照《“聚焦京津冀协同深化国地税合作”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的内容,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比如,及时对企业税种裁定、税负测算、新技术优惠政策等进行筹划,并把包含“所有涉税事项、重点环节、主要风险点”的白皮书赠送企业,点对点进行讲解。”为格雷公司办理涉税事项的衡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税务干部王文全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地税务部门最晚将在2016年年底完成纳税迁移简化、信用等级通用、优惠资质互认、涉税信息共享。这对于畅通京津冀产业转移通道,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举例来说,在三地之间迁移的纳税人,迁出时不作注销清算,迁入时简化登记程序,为产业转移和企业合理流动提供便利。对于三地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三地税务部门相互认可,不再重新评定,直接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待遇。现已经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资质的纳税人,迁移后三地税务机关继续认可,不再重新审核调查。对于一些重点涉税信息,比如非正常户、走逃户等实行三地共享,便于协同执法,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协议明确区域税收协同共建联席会议原则上在三地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三地五局协同共建开展情况,就五局税收协同的总体工作及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关键词:京津冀,国地税,区域,协同,共建

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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