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长城原创 >>

河北交管曝光526辆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车辆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6-05-17 14:50:0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危化品运输车事故。

资料图:危化品运输车事故。(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5月17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记者5月17日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目前有526辆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仍违法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严厉查处。

  据悉,经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分析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行驶记录,发现自2016年1月起,河北省道路上有30辆旅游客车(我省注册车辆19辆)、52辆“营转非”大客车(我省注册车辆42辆)、444辆危化品运输车(我省注册车辆423辆)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详见附件)。目前,交管部门已将上述车辆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并迅速开展查缉、收缴、监销等工作,并将其公布于众,欢迎群众向所在地交管部门举报。

  为坚决制止这些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各地公安交警将加大路面拦查力度,对查获的车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驾驶人。车辆经常行驶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分析行驶轨迹,掌握活动规律,充分依托警务服务站,有针对性地部署勤务和警力,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查控。

  源头监管部门、交警大队将组织对本地登记车辆进行源头追查,督促运输企业或车辆所有人立即将相关车辆追回,及时收缴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送报废回收企业监销解体。

  车管部门将集中清理本辖区内已注销的车辆信息,规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做好提前告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监销,对不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注销登记情形的,一律不得办理注销登记。

  附件:

    河北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旅游客车

  河北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营转非”大客车

  河北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危化品运输车(一)

  河北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危化品运输车(二)

关键词:交管,报废车辆,查处

责任编辑:宁晓雪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