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下放或委托行使行政审批权限6项
河北省公安机关下放或委托行使行政审批权限6项。长城网 宁晓雪 制
长城网5月28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5月28日,河北省公安厅公布推出《河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十项措施》,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其中,下放或委托行使行政审批权限6项。据测算,全省范围内每年将有近百个建设工程因此受益,不用再跑到市里,在辖区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就可办理审批手续。 ■建筑总面积小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消防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下放至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建筑总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消防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下放至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下放至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设置在地上一、二、三层且建筑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消防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下放至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二级(含)以下加油站,消防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下放至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上述具备审验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省消防总队和各设区市消防支队通过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分别公布(总队官网“河北消防网www.hebxf.gov.cn”;总队微博微信“河北消防”)。 ■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由省公安厅审批改为委托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 注意: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北省公安厅2014年发布的《服务经济发展二十项措施》与本措施有抵触的,以本措施为准。上述措施由河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
关键词:公安,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消防,河北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