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河北公安机关简化办理手续6项
长城网5月28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记者5月28日从河北省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现场会获悉,河北公安机关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二十项措施,并于即日起实施。其中,涉及简化办理手续的内容共6项。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类型的综合体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已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其内部附属场所与综合体建筑同时开业时,可不再单独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对从境内港口移泊至省内口岸的外国籍船舶,实行电子船舶档案,取消《总申报单》、《船员名单》、《船员物品申报单》等纸质申报单证,不再制作传递《边封》,缩短船舶靠泊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三类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可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爆破作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审查,由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网上审查,申请人无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 ■对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购买的,公安机关开具购买备案证明,由1个月一次使用有效,改为6个月多次使用有效。 ■对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运输的,公安机关开具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由3个月多次使用有效,改为12个月多次使用有效。 注意: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北省公安厅2014年发布的《服务经济发展二十项措施》与本措施有抵触的,以本措施为准。上述措施由河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
关键词: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二十项措施,手续简化,公安,河北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