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约考系统
与运管部门计时培训系统对接的公告
长城网石家庄6月23日讯(记者 解哲琳)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石家庄市驾考工作实际,定于2016年7月1日,石家庄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约考系统将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计时培训系统进行对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时数据导入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时、下午16:00时,分别将已完成的学员信息由计时培训系统导入自主约考系统。 二、学时验证方式:采用单科验证方式,待考学员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时,只有该科目学时导入自主约考系统后,才能进行考试预约。 三、学时验证顺序: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学时验证不受顺序限制。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受学时限制。 四、过渡期学时验证:7月1日前已通过考试的科目不再验证学时;7月1日前已进入自主约考系统并能够预约成功的学员,不再验证学时,未能预约成功的再次预约,进行学时验证;7月1日后,初次考试预约和考试不合格、再次预约的学员,进行学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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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车管所,驾驶人,运管部门 |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