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今年首次实行评聘结合
长城网7月19日讯(记者 张天虎)记者7月19日从全省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北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首次实行“评聘结合”,并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 在2012年唐山、邢台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河北省制定了符合本省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过渡办法、评审条件。全省共有634203名教师实现了职称过渡,为全面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首次实行“评聘结合”,启动全省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及评审,根据人社部今年给河北下达的207个正高级指标,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并报人社部备案。 河北省职改办根据各市教师总量下达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额,按高于指标15%的比例下达申报推荐数量,由各市统一掌握使用。各地将按照教育家的标准,把师德高尚、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成绩突出,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推荐上来,推荐过程中应注重学段、学科分布,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 河北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申报推荐数量控制原则,有空岗按空岗内数量、无空岗按退二进一进行申报推荐,无空岗而又存在待聘教师的不再组织本级别的申报推荐。正高级教师根据省职改办下达的数量申报推荐。 按照申报程序和条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继续将说课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不参加说课或说课不合格的不得推荐。各市(定州市、辛集市)职改办要统一安排,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推荐人员后,按照要求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另外,从今年起,申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省职改办不再审查,由各市(定州、辛集)、省直各部门职改办负责审查;申报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各市职改办不再审查,由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职改办负责审查,其他各级职改部门不再重复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聘用工作,7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8月份全面完成教师过渡和岗位聘用工作总结。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6年12月31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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