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沧州衡水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德州、沧州、衡水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刘振兴 摄
长城网衡水7月27日讯(王永宏 邢梅智 刘振兴)7月26日,德州沧州衡水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为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三地环保局共同签订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德州、沧州、衡水三市坚持“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坚持联防共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发生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跨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相邻各市在团结协作的同时,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协议签署后,德州、沧州、衡水将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对边界地区的突发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协商查处边界环境污染案件;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信访举报属相邻市、县(市、区)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送有关材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协议规定,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市、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市、县(市、区)通报和沟通有关信息,受影响的相邻市、县(市、区)要予以协助,相互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适时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逐步实现专家库、监测仪器、应急车辆等应急物资的紧急共享,共同提高环境应急水平。 协议的签订,对促进京津冀地区环保联动执法、对衡水市建设京津冀南部生态功能区具有积极意义。 |
关键词:德州,沧州,衡水,环境执法联动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