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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地税局顺利打响全市水资源税改革首仗

来源: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谢晓英 夏青 2016-08-02 2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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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8月2日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谢晓英 夏青)8月1日,临西县地税局税务干部张丽彤为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会计赵金光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标志着全市顺利打响水资源税改革首仗。

  8月1日是水资源税首个申报缴纳日。全市地税系统领导靠前指挥,强化办税服务厅局长带班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应急预案。并在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立水资源税政策辅导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将“三师”人员、业务骨干等配置在办税服务厅,对企业实行“一对一”辅导。

邢台桥西区局首笔水资源税顺利征收。 谢晓英 供图

  为确保首日顺利开征,该市地税局还制定了申报表预审核制度,待水利部门取水量核定数据取得后,由管理分局逐户辅导纳税人提前填写申报表,然后由税政法规部门进行审核,避免因纳税人申报表填写错误造成无法申报。对纳税人交纳水资源税存在异议的,地税部门联合水利部门进行二次核查确认,逐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解难答疑。

  经核查,葛泉矿采矿疏干排水分为三部分,分别为直接外排废弃、公司回收利用于煤炭生产和外排再利用于煤矿附近农村农田灌溉。但是因为水务部门传输信息中只计量了企业疏干抽水量总数,没有对外排水量等“分流计量”数据,按照征收原则,从高计征,从而核算该企业7月份应纳水资源税75.6万元。按照企业诉求,核查小组现场办公,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分类征收水资源税。

临城县局为纳税人成功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明。 谢晓英 供图

  经确定,该企业水资源税计征项目分为三部分:一是“回用”25.7万立方米应缴纳水资源税7.71万元(税额标准0.3);二是“外排再利用”22.1万立方米应缴纳水资源税15.47万元(税额标准0.7);三是“直接外排”6.2万立方米应缴纳水资源税8.68万元(税额标准1.4),合计缴纳31.86万元。这样算下来,通过地税部门的积极协调和核实“计量方式”,仅此一个取水口就为“三大矿”节省43.7万元,也保证了水资源税改革的精准实施。

  8月1日当天,申报水资源税企业77户,申报取用水97.45万立方米,入库税款106.5万元。

  该市地税局副局长路延川表示,顺利开征水资源税只是水资源税改革的一小步,要真正实现促进企业树立节约用水意识、达到国家征收水资源税的目的,我们地税部门任重而道远,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方法,提高服务纳税人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改革落到实处。

关键词:地税局,水资源税,改革

责任编辑:齐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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