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渠道引水 一个龙头放水 河北脱贫攻坚持续发力
导语: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支持全省6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试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河北:62个贫困县试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根据实施意见,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相关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中,安排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的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渠道不变,简政放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期内,省、市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切块的方式分配资金,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 县为主体,权责一致。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自主安排确定支持项目,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精准使用,提高效益。贫困县要以脱贫规划引领资金投入,把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标准,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集中实施扶贫“五个一批”和“八大行动”,切实提高贫困对象收入水平,增强贫困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协调,强化督导。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指导贫困县开展好试点工作,重点抓好资金使用成效的监督考核。 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财政资金范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年已下达的太行山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省级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省级果品花卉产业补助资金、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补助资金、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级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不包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部分)、省级海洋渔业发展资金(不包括增殖放流、疫病防控部分)、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 上述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中,安排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的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资料图。 建好“明白账”,打好“当头炮”,唱好“重头戏” 河北省坚持把建档立卡“回头看”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摸清了贫困底数和致贫原因。全省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0万人,其中,因病致贫占44.6%,因缺资金致贫占20.9%,因缺技术致贫占11.7%。 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1.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金融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我省印发了《“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大力推广政府搭台授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金融扶贫模式。目前,62个贫困县全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放贷57.3亿元,贷款规模由去年同期全国第15位上升为第3位。 河北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在政策机制上改革创新,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 大力推行股份合作机制。在全省推广“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股份合作模式,推进资金到户、项目到户向资本到户、权益到户转变,使贫困群众成为收租金、领薪金、分股金的“三金农民”。目前,贫困地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2000多家,带动20多万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实施涉农资金集中打捆机制。制定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62个贫困县,允许各县打破条块界限、自主安排项目。目前,省财政可统筹整合的资金共28项、83亿元左右。 资料图。 河北立法保证扶贫不作假 河北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针对扶贫攻坚工作可能出现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和庸政懒政怠政、贪污挪用扶贫款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法规还规定了扶贫项目申报造假、骗取优惠政策或扶贫物资、扶贫项目设施和资产管护的法律责任,增强刚性约束力,以保证农村扶贫不越轨、不作假、有成效。 近日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扶贫对象、措施、项目等作出详细规定。 按照条例,扶贫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农村扶贫资金;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政策或农村扶贫资金、物资;不得降低贫困退出标准。 (据河北日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新华社、长城网稿件综合) |
关键词:贫困县,整合,涉农,补助,农村 ,扶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