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长城原创 >>

不用两头跑了!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换领啦

来源:长城网 作者:韩建强 2016-08-25 16:12:5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语:不用两头跑了!即日起,京津冀居民换领、补领身份证,不必非得返回户籍所在地了,在三地公安机关即可就近办理。

  京津冀协同发展又迈出一大步,北京警方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从即日起,京津冀地区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在京工作的津、冀公民如果要换领、补领身份证,可直接在北京相应的制证单位去办理,不用再回户籍所在地。

资料图。来源于网络

  办身份证两地奔波耗时耗力

  在异乡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身份证丢了、到期了,需要补领、换领,就不得不回老家一趟,既耗费时间,又耽误工作。以往,在北京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如需补办、换领身份证,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去办理,路上奔波、等待的时间也比较长。为方便居民就近办理身份证事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北京警方依据相关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即日起京津冀居民可三地换补身份证

  从即日起,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京津冀户籍人员可在京津冀三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换领和补领业务。

  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津冀户籍人员在北京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先期测试完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据了解,京津冀警方已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将以优质的服务做好京津冀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今年7月1日起,北京警方已经启动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试点为在西城区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办证者只要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即可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户政大厅,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新闻多一点:

  河北省内3月1日起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今年3月1日起,河北省已正式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河北省户籍群众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生活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目前,河北省异地办证受理点已经达到198个。

  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知

  ▷省内异地办证与本地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办理程序、发证时限、领证方式和收费标准均相同。

  ▷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受理点申请办理。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可由家属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上门办证。

  ▷16周岁以下人员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证件损坏和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当出示损坏和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自受理公民异地办证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

  ▷申领人凭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本人领取的,要现场进行指纹核验。邮寄领取证件的,由本人尽快持新证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指纹核验。

  ▷首次申办和到期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全国各地将在明年7月全面实施

  身份证异地办理将极大方便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那么这项惠民措施何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去年11月份,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答记者问时透露,公安部已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为何要等到2017年7月才能全国实施?黄明指出,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需要一个过程。由于中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必须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确保安全可靠。

  相关链接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简单来说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据新华社、北京日报、河北日报、中国新闻网等综合)

关键词:身份证,异地办理,京津冀

责任编辑:韩建强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