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开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为期六个月
河北法院开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为期六个月。
长城网10月1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通讯员 张玉英)10月12日,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委关于打击文物犯罪、提升文物保护能力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全面遏制文物犯罪的猖獗势头,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9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盗掘古墓葬、盗掘破坏古文化遗址的犯罪行动,盗窃石刻、石碑、造像等田野文物和馆藏文物的犯罪行动,倒卖、走私文物犯罪行动,文物网络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要严惩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性的职业文物犯罪团伙,对文物犯罪团伙中的首犯、骨干分子是和从事文物犯罪的惯犯、累犯以及进行文物犯罪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打击文物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省法院将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关键词:河北法院,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