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11月起正式试点
长城网10月13日讯(记者 张天虎)10月13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首批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省份,河北省将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进入“两证整合”正式试点阶段。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0个地区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 “两证整合”,就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将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实行号码自动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实现以“一号”为标识,记录、管理和服务的目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景庆雨表示,“两证整合”后,将实行“一套材料”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经简化归并后,将大幅度压缩。除个人护照、电子照片外,通常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人所持有效签证等7份材料,减少了申请函、专家或就业证申请表、许可原件或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聘用意向书等材料提交。 景庆雨介绍,河北省将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明确的分类标准,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外国普通人员。在分类的基础上,实现科学有序管理,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设计上,将为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 据介绍,按照“两证整合”实施步骤要求,2016年10月1日至31日,为试点初期阶段,重点做好用人单位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在线注册账号。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为正式试点阶段,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017年4月1日起,为委托办理阶段,除中直、省直驻石单位外,其它单位的来华工作许可手续逐步委托给所在市外国专家局办理。 |
关键词:外国专家,两证整合,试点,河北,外国人,来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