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出台《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资料图。(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秦皇岛10月14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袁大鹏 冀建勇)记者10月14日从秦皇岛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到秦皇岛市创业创新,日前,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是秦皇岛市制定出台的首个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专项改革政策文件,在多个方面都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扶持范围广、资助力度大。政策范围涵盖了设站、招博、在站科研资助、出站等环节。对新建的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由秦皇岛市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通过考核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时规定,对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中的有关待遇。妥善解决家属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解除人才后顾之忧。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依据本人意愿,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以随其迁移。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择校入学(入幼)。增加考核管理条款,提高建站质量。新政还加大了对设站单位的管理力度,秦皇岛市人社局每两年对全市各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取消设站资格。 据了解,秦皇岛市博士后工作始于2001年,目前全市已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家,累计招收博士后等高层次研究人员30余人,在促进秦皇岛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关键词:博士后,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科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