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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秦皇岛市政府构建“2+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框架

来源: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6-11-30 0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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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秦皇岛11月29日讯(记者 祖迪)今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秦皇岛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以及《风险评估制度》四项配套制度,与本市2013年已制订实施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意见》和《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成了“2+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了秦皇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据介绍,《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提交审查的要件、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审查时限以及部门职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具体的规定,确保了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受到了较高的公众的关注度。此次,秦皇岛市政府将公开征求意见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拟制过程中的一项必要程序,规定:除决策事项因涉密、不可抗力、情况紧急需即时决定等原因并经市政府批准外,均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设定了公示、听证、座谈、专家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五种征求意见的形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拟制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详细、明确地规定了听证的准备、事项发布、代表遴选、会议程序以及结果应用与反馈,填补了机制和流程的空白,充分体现了秦皇岛市政府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的决心。该制度将以下四类事项列入了听证范围:一是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等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二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三是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四是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听证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外,一律公开举行。

  《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特别提出将风险评估,重点是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拟制过程中的重要程序,规定凡是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存在实施风险的,在提交秦皇岛市政府审查决定前,决策拟制部门应当对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同时,设定了部门内部评估、专家评估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评估方式,并明确了评估的内容和程序。

  据秦皇岛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制度将在落实和推进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

关键词:秦皇岛,法治政府,行政决策,听证

责任编辑:李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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