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峰峰警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三名犯罪嫌疑人伏法
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图片由邯郸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提供
长城网12月19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韩毅)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年终岁尾,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居民饮食安全。 近日,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积极联合区食药监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矿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逮捕3名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16年12月初,公安食药大队联合矿区食药监工作人员,对矿区内猪肉、油条摊点进行了检查、抽样,并在第一时间将抽样结果送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了鉴定。 经鉴定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43岁,峰峰人)和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女,49岁,峰峰人)的油条摊点生产、销售的油条中,铝残留量严重超出国家关于食品中铝残留量的规定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女,55岁,峰峰人)生产的猪肉制品亚硝酸钠的残留量为190mg/kg。严重超出国家关于食品中亚硝酸钠的残留量的规定标准30mg/kg,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目前,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峰峰矿区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