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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脱贫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瑞雨 姚杰 张铮 冯永超 刘飞 赵志铎 2016-12-24 09: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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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张铮 摄
与会媒体记者。长城网 张铮 摄

  长城网12月23日讯(记者 姚杰 张瑞雨 张铮 冯永超 刘飞 赵志铎)2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脱贫工作”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郑晓铭出席并发布相关消息,省民政厅发言人赵丽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全程实录如下。

  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郑晓铭: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为大家介绍我厅在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脱贫方面的做法。

  大家知道,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实行社会救助政策性兜底脱贫,作为保障如期脱贫的基础工作来抓。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形势下,社会救助作为托底性制度安排,已经成为脱贫攻坚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最后防线。省民政厅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有关工作部署,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两线合一”工作,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今年我们做的工作简要介绍一下。

  一、政策规定不断完善。为完善脱贫攻坚配套政策,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6个重要文件:《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的实施方案》、《关于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6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最近,我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下发。这些“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进一步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实施精准兜底脱贫对象核查活动。2月份省厅组织开展了“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要求3-8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面推行按户施保政策和低保金据实发放,确保精准救助。在这次活动中,全省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3.4万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24.7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动态管理。二是部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4月份我厅联合省检察院、扶贫办印发了《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三部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民政系统预防社会救助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地民政部门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查处,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大了问责力度,促进了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三是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日趋规范。目前全省所有县乡全部推行“阳光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全面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低保工作中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民政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方面,6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修订河北省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对省级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8方面省级资金进行了整合,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资金的共济性。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基本建立。目前,省市两级全部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事项。二是经办工作机制日益规范。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明确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流程,健全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机制。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方面,全省有109个县(市、区)出台了核查办法,10个设区市、152个县(市、区)成立了核查机构,编制总人数达到了977人。据统计,2015至2016年,全省共开展各类业务受托核对240.8万人次,核检出11.3万人次,检出率为4.6%。其中,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受托核对233.8万人次,核检出10.5万人次,检出率为4.5%。三是主动发现机制初见成效。基层普遍建立主动发现救助网络,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困难群众急难情形和救助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见效。总结推广了我省邢台桥东区、青龙县、成安县“救急难”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水平全面提升。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35.1万人,其中城市47.7万,农村187.4万,支出资金48.9亿元;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88元/月和3258元/年,较去年同比增加11.6%和25.8%,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分别达到277元/月和153元/月,较去年同比增加7.4%和19.7%。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省农村特困人员23.4万,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6107元/年和4159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1%和13.8%。三是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多方努力,今年省本级医疗救助资金从去年的2000万增加到1.44亿元;中央资金由上年的4.6亿增至5.8亿元,增幅达26%,资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省直接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18.6万人次,支出资金3.3亿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12万人,支出资金2.6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困难。四是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各地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逐步落实了小额救助资金由乡镇直接审批,提高了救助时效性。目前已为19.9万人次发生临时困难的群众发放救助金1.5亿元,最大限度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我省贫困人口多,扶贫任务重,建立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新时期民政部门的重要历史使命。面对这种形势,全省各级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谋篇布局,统筹谋划工作,精准把握政策,及时跟进落实举措。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敢作善为,履职尽责,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社会救助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大省级低保标准制度的统筹力度。拟于省财政厅研究确定省级农村低保的指导性标准,2017年至2020年,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年度扶贫标准,补差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落实好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二是每年定期组织全省性的动态核查。加强日常走访调查,建立应进则进,该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探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实现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的政策性兜底脱贫。四是加快制定出台我省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政策文件。

  (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制机制。一是指导各市年内出台配套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各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特别是尽快将原有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是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近期,我厅正与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护理照料指导标准,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需求得到满足。三是提升公办供养机构服务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适当时候总结试点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三)不断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政策落实。今年加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文件连续下发了两个,内容都很丰富,保障力度很大,各地正在按要求落实,我厅将加强具体指导力度,落实好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责任,落实好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和扶贫建档对象参保参合、开展门诊救助、提高住院救助比例等规定。特别是重点指导承德搞好困难特殊人群综合性医疗保障救助试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困难群众县域内看病先诊疗后付费,提高救助时效性。二是强化资金筹集和管理。今年省里下文件,已将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孤儿保障、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8项资金进行了统筹合并,允许县级相互调济使用,我们将做好资金支出进度统计,指导县级用足用好政策,提高资金共济性。积极努力协调,增强主动性,做好明年资金争取和预算列支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落实好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指导各地细化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困难延续时间分类制定临时救助标准。落实好小额救助资金乡镇审批工作,减少县级工作量,提高救助时效性。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将救助关口前移,对紧急情况,先行救助,最大程度的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二是推动各地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乡镇(街道)100%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明确各业务环节经办主体责任和办理时限,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延伸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触角,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入户核查等事务性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乡镇现有编制内按社会救助对象因素配备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一些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第三方承担,解决经办能力不足问题。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尽快与公安、住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签订查询协议,实现民政与扶贫、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保险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开展查询服务,提高申请救助家庭对象认定效率和精准度。三是建立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制定《河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提出社会救助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明年开始组织考核打分,进行全省排队,并将结果抄报当地党委政府,评估结果作为全省民政系统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答记者问:

  一、请领导重点介绍一下“两线合一”是什么?今年我省在推进“两线合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近期还有些什么安排?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决策部署。而“两线合一”是河北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决策,围绕坚决打赢河北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提出“两线合一”,目的是要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合一。要求按照年度扶贫线来确定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将年度扶贫线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线合二为一,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始终不低于年度扶贫标准。二是搞好政策统筹衔接。主要是要做到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坚持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总之,“两线合一”就是要有效统筹各类救助、扶贫资源,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到2020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线合一”的工作部署决策,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总体谋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联合省扶贫办、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全省“两线合一”的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二是开展精准核查活动今年2月,我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纳入低保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通过这次活动,全省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3.4万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24.7万人,使低保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动态管理。三是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今年3月,我们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8月又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对“两线合一”工作进行了调度和推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提高了基层政策的执行力。四是进行督导检查。今年我厅多次组成督查组,并和省深改办一起,就贯彻落实“两线合一”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先后深入到全省11个地级市,38个县(市、区),100多个乡镇(街道),200个行政村进行调研督导。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截止到11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都达到了2855元/年以上,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3258元/年。各市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标准均已到达到153元/月,完成了“两线合一”的年度任务目标。

  近期,我们在认真做好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初步谋划在“两线合一”方面,明年拟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制定好2017年省定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根据国家扶贫标准、全国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好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与扶贫相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两线合一”方面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信息对接工作。2017年3月底前,民政、财政、扶贫部门完成数据交换。全面掌握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退出低保,兜底保障、资金支出等相关数据。四是尽快与省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河北省“两线合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提出年度考核量化指标、评分标准,明年底将组织考核打分,全省排队,推动工作落实。

  二、请问目前,我省在医疗救助兜底脱贫方面,有什么保障措施或政策,如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目前,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人社部门负责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保监部门负责的大病保险,共同构成了我省“三重医疗救助保障网”。只有这三项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力,才能较好解决贫困群众的医疗困难问题。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医疗救助工作非常重视,省里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的实施方案》、《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三个重要文件,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农村贫困人口“三重医疗保障救助”工作。根据我省现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助农村特困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这三类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参保费用进行资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对象,按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60%的比例予以资助。二是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同的救助对象有不同的规定。三是住院救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一般是100%救助;低保对象是70%救助;建档立卡对象是80%救助。当然这个比例都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合规费用,一般也都有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目前,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距离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工作的重点是:(一)多方筹措资金。在用好用足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利用绩效考核政策,引导市县加大投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保障能力;(二)加强政策衔接。积极配合省人社厅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内困难群众看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探索研究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的相关政策,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垫付压力,提高救助时效性。(三)加强政策指导。指导各市县按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四)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当前社会救助工作,有什么困难和问题?下步在解决这些难点和薄弱环节方面有什么思路或办法?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在国家社会保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承担着打赢兜底脱贫攻坚战--实现小康目标的艰巨任务的新形势下,工作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政策衔接需要加强。社会救助涉及部门较多,政策性强。但目前就我省情况看,制度间的衔接还有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成效。二是家庭经济状况核实难。低保对象认定需要核实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但由于人口流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共享平台没建立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导致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核准、核实。三是基层经办能力薄弱。目前社会救助工作领域越来越广,工作量越来越大,而基层特别是县、乡两级工作人员短缺,大部分乡镇只有1至2人,有的还不是专职人员,这与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很不适应,有的办公条件也较差,这些对社会救助工作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四是发展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影响,各地救助标准高低不一,保障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与京、津相比,我们的救助水平还比较低,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力度。在各级建立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多部门的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制度间衔接不畅、不紧密的问题,加强制度衔接,加强资源统筹。(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我厅正在建设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信息互联互通,早日实现民政与扶贫、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申请各类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效率和精准度。(三)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一些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第三方承担,解决经办能力不足问题。(四)加强政策统筹。要加大低保标准、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制定的省级统筹力度;指导各市统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力度;积极争取民政部和省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我省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确保救助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脱贫,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张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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